2022年2月22日,平邑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推進企業上市五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2022—2026)》,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便于各街鎮、縣直有關部門和企業等理解相關內容,切實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企業上市五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臨政字〔2021〕118號)文件,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對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助推作用,提升服務企業上市工作的針對性和工作效能,結合我縣實際,起草本《實施意見》。
二、起草過程
為做好我縣企業上市工作,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在充分摸底調研的基礎上,明確了總體目標,提出了具體措施,牽頭起草了《實施意見》,并在征求各街鎮、縣直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縣未來3-5年企業上市工作的總體目標,提出了10條具體措施,主要分為總體目標、主要措施和組織保障三大部分。
總體目標。今后3年,全縣至少新增5家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等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至少新增2家“新三板”基礎層掛牌企業。今后5年,全縣新增齊魯股權交易中心等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8家以上,新增“新三板”基礎層掛牌企業3家以上,新增境內、外上市公司、“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1家以上,企業上市工作取得新突破。
主要措施。建立上市后備資源庫,篩選一批有上市意愿的優質企業納入上市培育對象,建立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并進行分梯隊管理;設立企業上市服務專班實行全方位、全流程服務;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優化企業上市營商環境;加強與中介機構合作,加快重點企業上市進程;在省市級獎勵基礎上,加大企業上市獎補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政策,企業在改制、上市掛牌過程中因正常調整以前年度財務核算而補交的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等,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由縣財政按照“一事一議”原則依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
組織保障。加強上市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縣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依法審慎監管,加強考核指導,對各街鎮企業上市工作進行分步驟考核。